乙方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为甲方安装乙方生产的节电设备,同时进行节电效果测试,测试时间为一周(7天),从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开始计时。
1、如果在甲方用电设备与往常同样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接入乙方设备后,甲方的用电节省没有达到乙方技术要求承诺的最低节电率,则乙方免费拆走设备。
2、如果在甲方用电设备与往常同样正常工作的情况下,接入乙方设备后,甲方的用电节省达到乙方技术要求承诺的最低节电率,而甲方又不打算继续履行购置承诺,乙方将拆走设备,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的设备拆装费。
3、如果在一周的测试过程中;甲方用电节省已达到了乙方最低节电承诺,而甲方仍要求继续延长测试时间,则在整个测试期内,因乙方设备节电为甲方带来的各月电费节省收益的70%,甲方应按月支付给乙方。此后若甲方不购置乙方设备,则乙方免费拆走设备。
测试期间节电率以测试中双方签字确认的电表数据书面记录为准,节电费用的计算也以此为据,按当地供电局相应的电费标准计算。
三、技术要求
在额定电压下,高功率因数灯具,节电率不低于10%;低功率因数灯具,节电率不低于15%;混合电路节电率不低于8%。
1、电度测量法:即用电度表测量乙方节电器安装前后乙方用电系统中电度值的变化。
2、功率测量法:即用功率计测量乙方节电器安装前后乙方用电系统中有功功率和无功
以MS220钳形功率表或电度表,在同等负荷下分别测出节电状态和旁路状态下的有功功率或电度值,进行对比计算出的节电率为准。
节电率=(节电器使用前电度值─节电器使用后电度值)/节电器使用前电度值×100%
节电率=(节电器使用前总功率─节电器使用后总功率)/节电器使用前总功率×100%
1、 甲方负责为乙方的设备安装、调试及测试数据的采集提供所有必要的方便。
3、 双方按时采集测试数据,并书面记录由双方测试人签字确认。
1、在乙方设备达到所承诺节电率的情况下,甲方既不履行购置承诺,也不支付相应费用,乙方随时有权拆走设备,并保留索取相应费用的权力。
2、若因甲方人为因素造成乙方设备毁损,甲方应按该设备原价赔偿。
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协议一试四份,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自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