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房屋的产权性质、产权呼、具体坐落要明确,要仔细核对合同中填写的情况是否与《房屋所有权证》中的内容一致。
(2)签订合同的卖方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应核对其身份证,看址否与《房胜所有权证》附页中显示的一致,如果房屋是共有产权,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证明。
(3)房屋存在抵押的,要约定卖方解除抵押的期限及由此造成违约时如何承担责任。
(4)付款方式要具体明确,房屋交易涉及的金额对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来说都是不小的数目 ,因此是付全款还是需要贷款,一定要在签订合同之前充分考虑自己的经济实力。如果签订合同之初认为可以筹措到全款,因此在台同中约定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而事后发现现金不够,需要贷款,那么此时属于对合同条款的变更,如果合同卖方不同意变更,则属于买方违约,买方将面临被迫究违约责任的风险。
(5)付款时间要和产权过户、物业交割的时间相结合,作为买房,最大的风险在于付了钱却得不到房产证、拿不到房子,因此付款要与产权过户及房屋交付相结合,而不要轻易在过户或交房之前将房屋全款全部交付给卖方。
(6)产权过户要有明确的期限。要约定在签订合同多长时间内办理过户以及对应的违约责任,以保证合同更好地履行。
(7)物业交割要有明确的期限,另外二于房一般都会有些水、电、煤气、物业等费用需要清算,这也是买卖二手房复杂手续中的一环,属于“房屋交付”中的重要条款。这也要求买卖双方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水、电、煤气、物业、供暖等各项费用的具体交接时问。因为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8)买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卖方逾期办理产权过户及物业交割违约责任。
(10)房屋内设施设备情况要明确。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通常卖方不愿将屋内的空调、抽油烟机等设备进行移动,而折合到房价里或者是赠送给买方,无论是哪种情形,买方都要在合同里将房屋的现状详细写明。
(11)明确税费的承担,按照规定,由买方承担的税种有契税和印花税。但实践中卖方往往将由其承担的营业税等转嫁到房价上,因此这部分税负实际还是由买方来承担,对此买方在签订合同时要心中有数。
如果在买房时,卖主不是房屋的所有权人,那么一定姜审核其是否有房主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并且最好是公证过的委托书,在确认上述材料后方可进行签约及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