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班轮运输中,常见的附加费有下列几种:
(1)超重附加费(Heavy Lift Additional)。货物单件重量超过一定限度而加收的费用。
(2)超长附加费(long Lenth Additional)。单件货物长度超过规定长度而加收的费用。
各班轮对超重或超长货物的规定不一。是我国中远公司规定每件货物达到5吨或9米以上是时,加收超重或超长附加费。超重货一般以吨计收,超长货按运费吨计收。无论是超重、超长或超大件,托运时都须注明。如船舶需转船,每转船一次,加收一次附加费。
(3)选卸附加费(Optional Surcharge)。指装货时尚不能确定卸货港,要求在预先提出的两个或两个以上港口中选择一港卸货,船方因此而加收的附加费。所选港口限定为该航次规定的挂港,并按所选港中收费最高者计算及各种附加费。货主必须在船舶抵达第一选卸港前(一般规定为24h或48h)向船方宣布最后确定的卸货港。
(4)转船附加费(Transshipment Surcharge)。凡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需转船运往目的港,船舶所收取的附加费,其中包括转船费(包括换装费、仓储费)和二程运费。但有的船公司不收此项附加费,而是分别另收转船费和二程运费,这样收取一、二程运费再加转船费,即通常所谓的“三道价”。
(5)直航附加费(Direct Additional)。非运往非基本港的货物达到一定的数量,船公司可安排直航该港而不转船时所加收的附加费。一般直航附加费比转船附加费指低。
(6)港口附加费(Port Additional Or Port Surcharge)。指船舶需要进入港口条件较差、装卸效率较低或港口船舶费用较高的港口及其他原因而向货方增收的附加费。
(7)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restion Surcharge)。有些港口由于拥挤,致使船舶停泊时间增加而加收的附加费。该项附加费随港口条件改善或恶化而变化。
(8)燃油附加费(Bunker Surcharge Or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B.A.F)。指因燃油价格上涨而加收一绝对数或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数加收的附加费。
(9)货币贬值附加费(Devaluation Surcharge Or Carrency Adjustment Factor,C.A.F)。在货币贬值时,船方为保持其实际收入不致减少,按基本运价的一定百分数加收的附加费。
(10)绕航附加费(Deviation Surcharge)。指因战争、运河关闭、航道阻塞等原因造成正常航道受阻,必须临时绕航才能将货物送达目的港需增加的附加费。
除以上各种附加费外,还有一些附加费需船货双方议定。如洗舱费、熏舱费、破冰费、加温费等,各种附加费是对基本运价的调节和补充,可灵活地对各种外界不测因素的变化作出反应,是班轮运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附加费的计算一般有两种规定:一是以基本运费率的百分比表示;二是用绝对数字表示,娶每运费吨增收若干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