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村妇女劳动保护:我国农村妇女历来从事各种农业劳动。近50年来,各地对妇女常见病做过多次普查,为此制定了一些保健措施和管理条例。如1958年总结出“三调三不调”。我国妇联工会对此十分重视,在全国农业发展纲要中也做出了相关规定。
2、城镇妇女劳动保护:随着我国建设事业的发展,妇女劳动者所接触的工种越来越复杂。其中,接触职业性有毒有害物质的种类也越趋复杂。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对女职工本身健康可能有害,但更重要的、更容易被忽视的是它们对胎儿、婴儿、乳儿的毒害,这是成长妇女劳动保健的重要内容。
3、孕期保健:人的胚胎从一个单细胞的受精卵或孕卵,要经过38周才发育成一个身长约50cm、体重约3Kg的新生儿。正常情况下,这个发育过程会有条不紊的进行,胚胎、胎儿在羊水、胎盘、胎膜、子宫和腹壁多层保护下,由母体给胎儿一个恒温条件、它所需要的营养、热量,从母亲血液中经过胎盘吸收、代谢废料经过胎盘由母亲的相关器官排出母体外。医学.教育网整理为了保证胎儿发育所需和减少毒害,必须加强有关营养、环境、感染等因素对胎儿发育影响的研究;也需要对孕妇及其家属进行必要的卫生教育,对孕妇进行监护和指导,这就是妇女保健工作的重要内容。
4、产期保健:这是孕产期保健的一个重点,也是引起社会关注的焦点。对家庭来说,一个新生婴儿的到来是个大喜事,对社会和国家来说,在一个新公民出生时,必须保证母子健康安全。据统计,我国每年约有2000余万出生儿中,约有2万左右孕产妇死亡和百万上下的婴儿死亡。而这些死亡中的绝大多数是可避免或改善条件即可避免的。这些都是摆在妇女保健工作者日程上的紧迫任务。
5、家庭主妇保健:在许多家庭中,妇女不一定能做主,但在家人生活照顾和安排上,她们都是主角。国外有调查显示,如母亲在产时死亡,家中男孩的死亡风险比之有母亲的要加大一倍,而女孩的死亡风险要加大四倍半。保护妇女的的生命和健康,无论从家庭主妇、母亲或劳动者的角度考虑,都是非常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