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前,我与女青年江某建立恋爱关系,半年后订婚。在恋爱期间和订婚时,她家通过介绍人找我要彩礼。为了增进感情和尽快结婚,我先后给她家一万元的钱物,其名包括一条价值3000元的金项链和一台2600元的彩电,可对方仍不满意,拖着不办结婚登记。我觉得她无意与我结婚,加之常因一些小事情争吵,气愤之下,我提出解除婚约,并要求返还钱物。可对方不同意返还,为此而发生纠纷。在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下,我与江某达成了协议。协议约定,对方于15天内返还金项链和退赔彩电钱。现在15天过去了,江某不但不履行该协议的内容,还在我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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