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协议是否有效的?口头协议也是合同形式中一种重要的表现形式。口头合同比起书面合同简便易行,只要法律没有规定一定要订立书面合同,而口头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也同样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第十条关于“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的规定,人们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外,均可采用口头形式订立合同或协议。
口头协议,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方没有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双方不是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不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没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订立合同的主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意思表示真实,这个合同就成立并具有法律效力,受法律保护。
国家法律规定的必须要采用书面协议的方式,比如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房屋销售合同等,如果这类合同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那么可视无效,不受法律保护。
口头协议提供录音是否有法律效力?口头协议的录音有法律效力,但是只能做为一种在法庭上的一种辅助性的工具。另外一点,只有公安和国家安全部门的专业器材才能起到法律效力,因为代表着国家,国家当然代表着公正,代表着器材和处理事务的专业和权威性。在这时,这种证据才有实效,其它的形式,只能做为辅助证据,并不是主要的证点。
口头协议如果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是有效的。但是,往往由于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在产生纠纷时,建议请当地律师介入,律师可以代为收集证据。
所以,口头约定诉至法院,主张方要提供当时发生合同约定行为的证据,这类案件由于证人证言的随意性很大,很难予以采信,这时就需要主张方提供当时履行合同时的间接证据,双方履行口头合同时,往来的传真、电子邮件、票据、电话录音、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