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行政管理相关规定,做好行政管理工作,并拟定适合分公司实际情况的行政管理制度,报总公司审批备案。
2、总公司向分公司委派高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负责人,包括但不限于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部门经理等。
3、分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薪酬及绩效考核办法、高管人员薪酬等,需报总公司核准后实施,并报备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薪酬由总公司直接发放。
4、分公司人员调整和变动,应当报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
1、分公司区域应在公司营销政策的指导下,根据湖南市场特点,制定适用的市场策略,报总公司审批执行。
2、分公司需对营销管理中心下达的销售目标进行分解,完成销售任务,并有效控制相关费用。
3、分公司需规划建立并优化完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
4、分公司应建立客户档案,负责维护目标区域市场,并做好售后服务,完善前端的市场信息平台功能。
1、分公司应贯彻执行总公司营销管理中心中对分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拟定周、月、年业务计划,并报总分公司备案。
2、分公司需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周、月市场信息收集工作进展情况。
3、分公司不能作为业务合同的主体,特殊情况需报总公司审核。
1、分公司各部门应贯彻执行总公司布置计划,拟定周、月、年研发计划,并报总分公司备案。
2、分公司需定期向总公司汇报周、月研发工作进展情况。
3、分公司执行经理应根据行业形势及国家宏观政策,定期收集行业研发信息、分析研发需求,上报总公司研发部门。
1、战略发展部应根据分公司总经理和总公司领导的要求,定期收集与公司发展战略相关的行业、竞争对手、宏观环境等信息,形成报告,定期反馈。
2、战略发展部应积极为公司市场拓展、经营管理提供技术、人脉等资源支持。
3、战略发展部应积极参与和指导公司制定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分析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向总经理提供分析报告和评估建议。
4、分析收集与其他城市及其他新业务相关的设计方案等资料信息,并加以整合,以提升公司设计综合实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