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些公司,企业战略的制定都是由某一个人去制定,这个人通长是董事长亦或总裁来决定战略的核心部分,但是不要认为这样出来的战略就都是这一个人去做,这也需要团队的配合,包括一些数据的收集,一些分析报表等等,这些都是需要团队及下属去配合的。但是这个人对战略的主体有着很重要的影响。
这种战略制定方法一般是根据个人的经验,个人的观察以及评价,战略的展望以及商业判断的结果去制定。
这种方法适合公司产品线单一,业务单一的情况。而如果企业产品线多,业务多,这种战略制定方法制定出来的战略很容易失败,所以要谨慎。
授权法当然是总裁或董事长把战略制定的权限交给可以信任的下属、负责关键业务、和部分直线管理者。这一部人需要有较高的知识水平。
这种战略方法将主要的战略组成要素通过集体讨论、分析去制作,这种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发挥直线管理者的优势,这种方法制定的战略能够很好的与不断变化的市场条件相吻合,达到一致。
不足之处在于这种制定战略的方法缺乏领导的指导。直线管理者缺乏较广的视角和经验,很难制定出对企业影响深远的战略。还有不足之处就是直线管理者会过多的关注公司所面对的问题,而忽略了创造性的战略。最后一点是容易造成误解,认为战略制定不重要。影响战略制定的成果。
这相当于前面两种方法的结合,采用这种方法时,负责战略决策的管理者可以充分利用团队及下属提出的建议,制定出多数人认可的战略。参加的人员可以是元老级员工,部门管理者,优秀员工等等。
这种方法适用于战略涉及产品线广,业务广,领域广的时候。
这种方法的缺点就是有可能导致战略有一定的偏向,在人们尚未对究竟采用哪种战略达成一致的时候,因为政治的权威、权力的运用会导致战略有一定的偏向,容易造成延误市场时机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