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企业与上市公司合资组建由外方控股的合资/合作公司,然后由合资/合作公司反向收购上市公司的核心业务,从而达到并购的目的。成立合资/合作公司往往是并购的前奏,与独资公司相比,不仅外方可以减少投资额度,而且中方在本行业内的经验对合资企业未来的发展也能起到一定的作用。目前国际大公司在并购上市公司时,采用最多的仍是合作、合资形式。采取成立合资公司方式的多为传统行业,合资的对象主要是国内影响力、规模最大的龙头企业。如,2001年3月,我国轮胎生产龙头企业轮胎橡胶与世界上最大的轮胎生产企业米其林组建合资企业,由米其林控股的合资企业斥资 3.2亿美元收购轮胎橡胶核心业务和资产,结果米其林通过合资企业实质性地控股轮胎橡胶。采取技术合作方式的多为我国目前相对薄弱的高科技领域,技术合作的对象主要集中在高科技领域,合作的中方企业也会是行业内的领导性企业。例如广电信息与IBM公司在普及运算领域合作,开发信息终端产品;东方通信引进美国高通技术生产CDMA网络系统设备;大唐电信与朗讯、北电、高通等公司合作生产CDMA设备,与康柏、西门子等公司合作生产第三代移动通信系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