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转让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乙方(转让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丙方(受让方):XXX身份证号码:XXXXXX住址: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以及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充分协商的基础上,就甲方和乙方退伙事宜约定如下,以资共同信守:
1、甲、乙、丙、三方合伙开办了XXXX,性质为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经营者(负责人)为XXXX,注册号为:XXXX。其中甲方出资XXXXX元,乙方出资XXXXX元,丙方出资XXXXX元,上述出资已全部到位。
2、甲方、乙方自愿退出合伙(实际是甲方、乙方自愿转让合伙期间的股权),丙方同意甲方、乙方退伙,并且丙方同意作为受让人就甲方、乙方在合伙中的股权受让。
3、甲方和乙方在三方合伙中的股权经三方共同评估作价为(大写):XXXXX元人民币(小写:XXXXX元整)。
4、丙方作为三方合伙人之一同意甲方和乙方的股权评估作价,并且同意支付甲方和乙方共计(大写):XXXXX元人民币(小写:XXXXX元整),作为甲方和乙方退出该合伙的股权转让金。但是三方合伙期间因经营该店面所产生的有关费用必须如实告知并由三方共同负担(如: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电话费、税费、房屋租金、物业管理、及经营小吃时采购产生的对外债务等一切费用)。
5、丙方自受让该店面之后该店面所有的经营权甲方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6、基于三方之间的信任,丙方自愿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不得将该店面转让于他人(第三人)。
7、甲方和乙方于本协议签字时生效并正式退出该合伙。
8、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协议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可以由甲、乙、丙、三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XXXX人民法院裁决。
10、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签字):
XXXX年X月X日 XXXX年X月X日 XX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