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公司基本情况调查 主要股东情况、重大股权变动情况、重大重组情况、员工情况等。
第二节 行业及生产经营情况调查 主营业务构成、经营模式、主要产品、行业特点及趋势、公司在同行业中的竞争优势及劣势、主营业务利润率及其变动情况等,采购、生产与销售情况,核心技术人员、技术与研发情况、业务发展目标及规划等。
第三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调查 同业竞争情况、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情况。
第四节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查 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经历、任职情况及任职资格、持股等情况。
第五节 组织结构与内部控制调查 公司章程及其规范运行情况、组织结构和“ 三会” 运作情况、独立董事制度及其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建立健全情况等。
第六节 财务与会计调查 财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真实性、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合规性与合理性,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的真实性,依法纳税情况,非经常性损益的确认合规性,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对公司是否存在重大影响,公司对涉及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性规定的事项进行纠正和调整的情况等。
第七节 风险因素 资产出售、抵押、置换、委__________托经营、重大对外担保、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以及上述事项对公司经营产生的不确定性影响等。
第八节 其他重大事项 公司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情况及其他重大事项的调查情况。
第九节 调查意见 综合上述调查情况,对公司是否具备申请其股票重新上市的资格发表结论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