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些国企推进进程却并不太顺利。8月24日,招商银行发布公告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认购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式)》暂停实施。待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明确后,公司将依法依规择机重新启动员工持股计划,或探索其他长期激励方式。此前,易华录的员工持股计划也遭遇暂停,以有限合伙替代员工持股计划。
市场分析人士指出,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大背景下,员工持股计划是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有力手段,将激发国企经营活力,提升盈利能力,近期一些地方国企和央企上市公司均在酝酿员工持股计划,但由于担心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国企推进员工持股进度一直比较缓慢。伴随相关政策的落地,国企员工持股将进入新阶段,在政策障碍不断扫除背景下,国有上市公司员工持股或呈井喷态势。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国企员工持股改革已推进到落地阶段,但政府试点与企业自己探索应当结合起来。
自2月份国企改革“十项方案”出台以来,目前已有上海、重庆、广东、山东、福建、四川、河南等20多个省份明确出台国改方案,其中多数地区均提出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近日,北京市发布《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实施意见》。
《意见》提出,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建立激励约束长效机制,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
此前,国务院国资委发布的《2015年度指导监督地方国资工作计划》中提出,将指导地方国资委研究制订混合所有制企业实施员工持股试点的管理办法,规范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
“当前已实施和计划实施员工持股的公司占比仍然较低,国企员工持股试点方案推出后,地方政策及上市国企员工持股试点节奏可能加快,短期能够改善市场对国企改革主题的预期。”广发证券指出,潜在受益于“133号文”程度较高的国企,最直接相关的是行业为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即商业一类国企,主要集中在家用电器、汽车、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设备、交运仓储、TMT、农业、医药等行业;另外,改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和科技服务业领域的国企要高度重视。
在区域上,优先选择国企改革进度较快的区域、商业一类企业较多的区域,典型的是上海、广东、安徽、山东、浙江等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