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上讲,资产重组是指企业改组为上市公司时将原企业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合理划分和结构调整,经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企业资产和组织重新组合和设置。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资产重组仅仅指对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的划分和重组,而广义的资产重组还包括企业机构和人员的设置与重组、业务机构和管理体制的调整。我们通常所说的资产重组是指广义上的资产重组,它涉及了重组过程中的方方面面。
我们可以从动态和静态两个角度来看待资产重组。从动态来讲,它是指资产的所有者或控制者对资产的分布状态进行重新的组合、调整与配置的过程,或是对原有资产上的已设权利进行处置的过程;而从静态上讲,它是资产的再配置或资产配置结构的调整。
企业进行资产重组的好处在于,首先,能够使企业在短期内迅速实现生产集中和经营规模化;其次,有利于减少行业竞争,提高产业效率;同时,还有利于调整产品结构,优化企业资本。
资产重组是证券市场的永恒主题,也是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功能的重要手段之一。而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更是证券监管机构监督和管理的重点。上市公司的哪些资产重组行为可以被认定为重大资产重组行为呢?依据2008年颁行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所产生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三)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上述规定,既有比例标准,又有资本标准,为认定重大资产重组提供了直接的量化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