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BO(ManagementBuyout)是在西方国家产生的,在西方国家的发展已有近20年的历史,它是在传统并购理论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20世纪六、七十年代是MBO的前奏,自八十年代始,MBO成为英国对公营部门私有化的最常见的方式,英国政府广泛采用了MBO形式及其派生形式EBO(员工控股收购)。
随着MBO在实践中的发展,其形式也在不断变化,在实践中又出现了另外几种MBO形式:
一是由目标公司管理者与外来投资者或并购专家组成投资集团来实施收购,这样使MBO更易获得成功;
目前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公司,其管理层对上市公司股权收购的比例基本没有超过30%,另一方面,这些公司的上市均比较早,这些公司基本都是当年的创业者成为目前公司的核心收购者。这些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在某种意义上将促进公司多股制衡格局的形成,同时,公司的经营层与公司控制权紧密相连,意味着其与公司的利益高度一致。但是市场对管理层收购仍有非议,如合理定价问题,有些公司的定价甚至低于公司每股净资产,其公正性令人怀疑。
这些已经发生或实施的管理层收购行动,以及由此带来的公司所有者结构的改变,有利于解决长期困扰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权益问题,加快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优化。但由于受到法律、国有资产转让难定价、管理层支付能力与融资能力,专业人才的匮乏等因素的制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