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联酋吸引外资的方式通常集中于自由区,它成为各酋长国发展其非石油经济的计划之一。目前,在各酋长国自由区的公司预计超过3000家,投资额达150亿迪拉姆。在西亚及阿拉伯地区,定位于阿联酋的跨国公司数量相对来说是较多的,由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UNCTAD)作的一项统计表明,在2000-2001年之间,阿联酋居于这一地区吸引外国直接投资规模第四位,仅次于埃及、土耳其及沙特,沙特仅略高于阿联酋。
一、全球直接投资情况(一)全球经济下滑及直接投资的下降2001年,全球直接投资已有所下降,至2002年,全球直接投资又下降了近五分之一左右,主要原因是由于全球经济的低迷。全球GDP增长率从2000 的4.7%下降至2.3%,至2002年又增至3%。在过去的10年中,日本经济曾经处于萧条,至今,欧洲尚未能提高其经济增长率。2001-2002年外国直接投资情况 (10亿美元)
(二)直接投资下降的不平衡性就全球来说,直接投资在各个地区下降的程度不同。按下降比例来说,非洲下降速度最快,达41%,从另一方面来说,东欧直接投资呈上升趋势。就亚太地区来说,包括海湾国家,直接投资下降了11%,下降的主要部门为制造业及服务部门,但2002年,基础部门的直接投资有所增加。
(三)跨国公司及直接投资在全球经济下滑期间,跨国公司的利润亦有所下降。联合国统计数字表明,在全球最大的100家跨国公司中,约1/3公司的利润率都有所下降,从2000年的8%下降至2002年的2%,直接投资回报率从2000年的6.3%降至2001年的4.8%。
在阿联酋,生产性的投资很少,多集中于商业及贸易方面的投资。目前,在阿布扎比的FDI大多集中于石油及电站领域,而在迪拜多集中于分销及贸易机构。
目前,中国在阿联酋设立的公司有300多家,主要集中在迪拜(180家),沙迦(110家)和阿布扎比(20家)。大多数公司从事商品贸易,从事生产经营的很少。投资方式以私人直接投资为主,大多规模不大。规模相对较大的有几个贸易中心,如沙迦中国机电产品展览中心、大地贸易中心、迪拜的中国鞋城等。
联合国贸发委通过以下两个指标来反映各国引吸直接投资的情况:(一)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采用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业绩指数,即将一国FDI流入量占全球FDI流入量的比例与该国GDP占全球GDP的比例的比值作为评价外国直接投资的规模,就海合会国家来说,直接投资流入业绩指数是较低的,在140个国家中,沙特居于135位,阿联酋居于136位,但联合国的这种一并而论的计算方法在海合会国是有些出入的,因为事实上,这些国家由于石油收入的增加从而使其GDP大幅增长,其结果是其外国直接投资流入业绩指数较低,因为这些国家的外国直接投资远远赶不上其GDP增长的幅度。
因此,为了有效地计算这些国家的直接投资流入业绩指数,可以将非石油部门的GDP来代替GDP数字,这样,海合国家在其外国直接投资流入方面,其指数是较高的,另外,还可以将阿联酋各酋长国的FDI指数分别计算,因为大部分的石油收入来自于阿布扎比,迪拜和沙迦的FDI指数亦较较高。
(二)直接投资潜力指数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还基于一些经济指标来计算直接投资潜力指数。直接投资潜力指数是一国8个经济、社会、政治指标得分的平均数,在140个国家中,阿联酋的直接投资潜力指数是较高的,居于第24位,较低指数的国家通常是那些贫穷国,如非洲。具有较高FDI潜力指数的国家通常是那些发达国家及部分东南亚国家。
三、阿联酋对投资有关规定及阿吸引外资潜力在全球经济放缓及直接投资下降的趋势下,许多政府采取了刺激性的开放措施。其中,亚洲为开放最快的地区之一,适当的经济政策、条件及待遇成为吸引外资的必要条件,但这些并不是决定性因素,因为在全球经济放缓的条件下,FDI竞争亦非常剧烈。一旦直接投资进入,则须实施一系列配套的经济政策以获取投资收益最大化。
阿联酋FDI主要集中于其自由区的发展。随着直接投资的进入,阿非石油经济亦有大的发展。另外,由于阿拥有丰富的石油和天然气,自然资源本较低,从而大大吸引了外国投资者。
目前,阿联酋实行积极的吸引外资政策,引资条件非常优惠。一般来讲,在阿联酋投资,没有公司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各种税赋,对依法营运的外资干涉很少。阿联酋对外来投资合资企业的出资率有明确规定,即阿方投资比例需占51%(或以上),外方投资比例不能超过49%。外国投资方在各酋长国自由地区投资不受这一比例的限制。外方可以设立完全独资的公司,在税收方面与在非自由区相同。外方投资可以设备、技术、物资投资,也可以现汇投资。在税收上,外国合资、独资企业与当地企业从法律上讲是平等的。阿联酋本国企业与外国投资者合资投资基本上采用两种方式,一是用现钞作为资本,直接投资于合资项目;二是以土地、厂房、车辆等实物作为资本投资于合资项目。双方投资建立企业按照阿联酋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办理。
四、制约阿联酋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不利因素可以说,目前,阿现行的《公司法》及《代理法》是制约阿吸引FDI的因素之一,因为《公司法》要求阿方投资比例需占51%以上,从而制约了国际大公司来阿投资的积极性,因为有些公司欲进行大规模投资,且掌握100%的经营权;《代理法》要求必须寻求当地代理才能销售他们的产品,制约了FDI的发展。另外,阿政策规定不允许外国个人及公司拥有土地亦限制了跨国公司在阿进行长期FDI投资的积极性。根据世贸要求,为了增强政策的透明度,阿拟将修改《代理法》。
五、前景展望虽然阿联酋在外国直接投资方面不是主要国家,但是外国直接投资在加速其经济多元化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吸引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因素是:政治局势稳定,宏观经济政策,对待投资态度,基础设施及较低的商业交易成本。阿联酋在这些方面均较为理想。根据联合国贸易与发展委员会的评估,拥有丰富资源的海湾地区将吸引大量的外国投资。阿联酋较沙特来说,将吸引更多的外资(占经济规模的比例),主要是因阿具有较优惠的经济政策、较好的基础设施和较稳定及安全的经济环境。
目前,阿联酋所面临的直接投资地区性竞争高于全球性竞争,主要是由于周边其它国家在不断增强其吸引外资的竞争力。因此,只有创造适于经济增长的投资环境,即通过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打破贸易及商业壁垒,采取一系例引资措施,才能扩大外国直接投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