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票原始必须填写完整:客户名称(即发票抬头):****有限公司,日期、内容、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一致,发票后面必须由主管和经办人签字(任何人不得代签),并且写明用途。未按规定要求的发票和原始单据,或财务手续不齐全的,财务结算中心有权拒绝报销,要求经办人员更正或者完善。
2、报销汇总单必须填写:日期、部门、支票本代码、附件张数、事由(备注栏填写)、大小写金额、报销人签章。
3、发放清单必须填写:日期、部门、发放内容、姓名、计算过程、大小写金额、签名、主管签章、制表签章,备注栏注明领款人员详情、发放清单必须附报销汇总单。
4、报销有奖发票,请保持发票联的完整,兑奖联不得缺失,否则不予报销。报销多张原始发票,请按照财务处附件粘贴示范样张粘贴。
5、现金报销细则:单张发票金额超过1000元的应通过银行以支票或托付等方式结算,按现金管理条例不予报销现金。单笔现金报销金额超过3000元的,需由财务处主管签字。
若报销金额超过10000元以上的,应提前告知财务部通知财务部备款。
6、银行--汇出款须知:
(1)通过银行托付的款项必须提供对方单位的银行帐号,开户名账号与单位名称保持一致。
(2)通过支票付款,必须有对方单位正确的银行开户名称。支票有效期为十天(含出票日,例如:出票日为3月16日,到期日为3月25日),外来支票请务必在支票到期前两天交财务结算中心。
在使用中,支票必须保持平整。支票上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出纳不予接收。支票过期必须及时交还,不得销毁或私藏(并由所在部门出具书面说明)
汇入款须知:
(3)外单位汇入款,一般情况要求对方汇入我单位基本账户,注明用途、收款部门、收款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