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方签署《合并协议》,合并协议应包括如下内容:
3、合并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存在投资和被投资关系的有限责任公司合并时,注册资本为双方注册资本之和。存在投资关系的,应当对投资形成的出资额进行核减。
(六)调账、报表合并等会计处理。7、合并报表后实收资本的验证。
(七)自作出决议之日起45日以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子公司申请注销登记,集团公司申请变更登记。
二、公司所需提交文件:
5、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7、合并后注册资本变更的,提交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二)被吸收公司注销登记需提交以下文件:
1、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4、各合并公司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30日内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至少三次的证明;
(一)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
(二)领照人凭《企业登记受理通知书》及身份证到登记机关缴交登记费,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者领取《企业登记驳回通知书》
(一)登记费按注册资本计算,1000万元以内部分按0.8‰收费,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内部分按0.4‰收费,1亿元以上部分不收取费用。已按注册资本计算缴纳的登记费部分,不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