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公司开车,属于雇员开车。而雇员从属于雇主,雇主要对雇员的有关雇佣行为活动所造成的影响进行负责。因此给公司开车造成别人损伤的情况,公司要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情节较为严重的是只给公司开车,出现事故较为严重,或者是故意导致他人受到伤害时,开车的人应该与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给公司开车造成有关事故,在交警对事故经调查取证核实后,作出交通事故认证书认正开车着具有重大过失,公司在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后,也可向肇事者追讨有关责任赔偿。
2、除此之外,交通事故当中也包括单车事故。单车事故是指开车驾驶人对公共设施因交通事故造成损坏。这种情况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对有关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单车事故进行交通认定。并且承担相应赔偿公共设施的责任,由司机先行垫付或者通过公司有关单位进行报销。
3、更重要的是,出现交通事故的车辆只属于公司,驾驶公司车辆的驾驶员,如果在行驶过程中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受到公司委托进行工作驾驶,若事故发生的责任方不在驾驶员身上,那么就有该公车所在的公司承担事故相应的赔偿责任。
4、从社会实践和法律实践可知,如果肇事的车辆的公司以个人合伙和私人企业为主来雇佣司机进行驾驶,那么出现交通事故时,应由车主或雇佣驾驶员的公司单位承担事故赔偿责任。
5、更重要的是,由于承包租赁经营方式的改变,并不会改变车辆所有权。因此出现交通事故时所肇事车辆处于承包或租赁期间,则要求承包者和车主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车主能够证明承包者未经本人同意将车辆私自转借或,或者聘用司机造成交通事故,这车主不用负担和承担相应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