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两类企业的改革方向提出了不同要求。对于商业类国有企业,要按照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要求,加大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力度,加快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商业类国有企业又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原则上都要实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革,积极引入其他资本实现股权多元化,国有资本可以绝对控股、相对控股或参股,加大改制上市力度,着力推进整体上市;
二是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要保持国有资本控股地位,支持非国有资本参股;
三是处于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要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原则积极推进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促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对于需要实行国有全资的企业,要积极引入其他国有资本实行股权多元化。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形式,具备条件的也可以推行投资主体多元化,还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特许经营、委托代理等方式,鼓励非国有企业参与经营。
《意见》对两类企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差异化要求。对于商业类国有企业,要优化资源配置,加大重组整合力度和研发投入,加快科技和管理创新步伐,持续推动转型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国有骨干企业。
一是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企业,要支持和鼓励发展有竞争优势的产业,优化国有资本投向,推动国有产权流转,及时处置低效、无效及不良资产,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二是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企业,要合理确定主业范围,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加大国有资本投入,在服务国家宏观调控、保障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运行、完成特殊任务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对于公益类国有企业,要根据承担的任务和社会发展要求,加大国有资本投入,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严格限定主业范围,加强主业管理,重点在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
(原标题:国企分类改革大幕开启功能界定与分类指导意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