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股东股东股份转让:股权转让不改变注册资本,主要通过原股东稀释自己股权,将自己持有的股票比例降低,拿出来作为员工股权激励的来源。也就是上市公司大股东以减少持股比例的方式,增加公司员工的持股比例。
(二)增资扩股:是公司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本等方式,使得公司的资本金得到增加。上市公司通常表现为,向激励对象增发新股,这属于增量激励。公司的总股本和现金流得到增加,注册资本也得到了充盈。
(三)预留股权: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预留权益比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权益数量的20%,并且有12个月的限制,即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就失效了。
(四)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现行《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回购本公司一定比例的股份,作为股权激励的方式用来分配给员工。但是这会有持股数量、时间工作年限方面的限制:在收购数量上,股权收购总量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在时间限制上,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在用于收购的资金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