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融资方式的确定,要在权衡资金成本和财务风险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一个或者数个融资方式。
1、公司内部自有资金。公司内部自有资金是公司最稳妥、最有保障的资金来源。这是因为自有资金完全由自己安排支付,而且筹资成本较低,但筹资数额要受到公司自身实力的制约。一般来说,公司内部自有资金的数量都较有限,即使实力相对雄厚的大公司,由于收购所需资金数量巨大,仅靠自身筹资往往也显得力不从心。
2、银行贷款筹资。银行贷款筹资是公司收购较常采用的一种筹资方式。但是,向银行申请贷款一般有比较严格的审批手续,对贷款的期限及用途也有一定的限制。因此,银行贷款筹资有时会给公司的经营灵活性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国家金融信贷政策也会给银行的贷款活动带来限制(目前中国法律禁止公司利用银行贷款进行股权投资)。这些都是公司申请贷款时必须考虑的因素。
3、股票、债券与其他有价证券筹资。发行股票、债券及其他有价证券筹集收购所需的资金,是公司适应市场经济要求、适应社会化大生产需要而发《起来的一种筹集资金的有效途径。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可以获得一笔无固定到期日、不用偿还且风险相对较小的资金。但是,由于发行股票费用较高,股息不能在税前扣除,因此,筹资成本较高,并且还有分散公司控制权自弊端。由于债券发行费用较低,且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故发行债券融资筹资成本较低,并保证了公司的控制权,享受了财务杠杆利益。但是,由于存在债券还本付息的义务,加重了公司的财务负担,风险较高。此外,还可以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等筹集资金。
在以上融资方式中,收购公司一般应首先选用内部自有资金,因为内部自有资金筹资阻力小,保密性好,风险小,不必支付发行成本;其次选择向显行贷款(若法律、法规或政策允许),因为速度快,筹资成本低,且易保旨;第三,选择发行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最后才发行普通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