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异地搬迁可以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自有的土地并在地上自建厂房,一种是租赁的土地自建的厂房,另外一种是租赁的土地租赁的厂房。这三种情况公司异地搬迁的补偿标准差别很大,基本上说自有的土地自建的厂房能够得到全额的补偿,既能得到土地本身的价值补偿也能得到企业厂房建筑物、构筑物的补偿。
针对于公司异地搬迁,公司在自有土地上所建的厂房肯定要进行补偿的,搬迁之后厂房的使用使用权力归于灭失,与此相对应的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以及构筑附属物和添附物的补偿也是有的。
公司异地搬迁必然会遭受到停产停业的损失,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是要求营业执照,纳税登记,纳税凭证以及是经营行为同时具备才可以获得。另外一块就是一个可移动设备的搬迁、调试费用以及功能损失费用。值得一提的是,原厂房中原材料半成品的损失费用也是在搬迁补偿之中的。
涉及到员工这一块,有一个解聘员工的安置补偿费用,虽然在法律法规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属于拆迁当事人相互协商争取的项目,如果拆迁导致员工解聘,那么就应当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结合劳动法给予相应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