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章程是由发起设立公司的投资者制定,经公司全体或大多数股东同意,直接约束公司、股东、经营管理层并规定公司组织及运行范围、权力义务的分配规则的自制法规,在公司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被称为公司的宪章。在设立公司时,应该考虑以后有可能发生的对公司不利的事,如增资规定,因家庭变故带来的财产分配问题等。
对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议是由大股东决定还是由多数股东决定,这类问题就可以在公司法中规定,如有一股独大的现象,就应该规定公司重大事项应由大多数股东决议而不是由大股东决定,这就可以有效避免大股东侵害小股东利益。
其外,对于公司股东可能会发生家庭变故(如离婚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如可不可分相应财产之类问题,为避免一系列复杂问题及现在的社会问题,可在公司章程中做相应规定以避免这类问题。
此外对于课上提到的外来人对公司增资问题,为避免自己利益被后来之人侵犯,一般应该规定为此类事项由大多数股东决定,并在确定其增资之后在让其在股东章程上签字确认。(因为在股东章程上签字确认是确认其股东身份的重要一步)。
在公司设立中,人和远比资和重要,从上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中也不难发现,人和的话可以避免一系列的问题(如出资问题带来的法律风险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被避免),所以在设立公司是应更多的考虑与自己志同道合并且交情深得人来合作,并且在设立过程中密切注意这些可能带来法律问题的地方,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