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证明书"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由公司向股东签发的证明其出资及相关权利的证书。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后的新《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出资证明书是一种要式证书,须符合法律规定方可有效,而且它还具有出资凭证的性质,是公司表彰股东的一种凭证。
(3)是股东转让出资或者受让出资发生效力的要件之一。
所以,出资证明书的作用十分重要。出资后,公司没有签发出资证明书,已违反了法律规定,对维护股东应该享有的合法权益极为不利。因此,有权要求公司补发出资证明书,维护作为股东应当享有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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