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勤制度。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经营管理而制定:
出勤:工作时间:每天7小时,正常时间为上午8:30-12:0014:30-18:00,根据公司需要调整。
打卡:员工每天上班、下班,午休出入均需打卡(共计每日4次)。员工应亲自打卡,帮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帮。
助打卡者,无论是否迟到,均按C类迟到计算、忘记打卡的员工,需要其直接上级把员工漏掉打卡的时间给予补签。
公出:一个工作日内的公出需在前台登记,方便转接电话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到前台登记。
请假:任何类别的假期都需部门经理事前批准,并到前台登记,如有紧急情况,不能事先请假,应在两小时以内电话通知本部门经理并在上班当日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计。
2、迟到早退:上班8:30以后到达,视为迟到,下班18:00以前离开,视为早退,迟到早退1分钟5元2分钟10元以此类推)迟到30分钟以后,按旷工半天计。
3、旷工:连续三个工作日无故缺勤,或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被视为旷工。直接主管将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并于满三天后的二天内交出。
4、在30天内未经批准缺勤总计6天(48小时)者被视为旷工,并予以辞退。
2、辞职制度。保障员工权益,维护公司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员工不论何种原因离职,均依本规定办理,具体实施细则:
本公司员工的离职分为辞职、辞退、自动离职、开除四种情况
(1)合同期满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或不愿继续留在公司工作而提出的辞职;
(2)员工因疾病、身体方面的原因(须附镇级以上的医院证明和相关资料),并在短时间内不能恢复健康而提出的辞职;
(3)有签定劳动合同的员工,在个人辞职,财务部方可依规定给予结算工资。
(4)公司所有职员应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总监(含)级以上人员辞职应提前一个半月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单》,试用期职员离职申请应七天前提出。
(5)所有辞职员工应提前一个月填写《离职申请表》,申请得到批准后再办理离职手续,并离职前认真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并不予以结算工资。
(2)对工作不负责任,表现欠佳,经教育无效者仍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或调换岗位仍无法适应者;
(4)不服从管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公司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