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项:1、该股东决定仅适用于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设执行董事、监事的一人有限公司。2、若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具体列出所有被委派人员,总经理的聘任应当由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决议。其中,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3、执行董事(或设董事会的董事)任期按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董事、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4、请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法定代表是由执行董事(或设董事会的董事长)担任,还是由经理担任的具体情况,在上述决议的执行董事(或经理)之后,增加“并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XXXX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公司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人拟单独投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自然人独资),现郑重作出以下承诺:XXXX有限公司是本人以自然人身份单独投资设立的唯一一家一人有限公司,本人未曾投资设立其他一人有限公司,今后也不再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公司,否则本人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XXX(股东签字) 200X年XX月XX日
备注:该承诺书仅适用于一个自然人单独投资设立的一人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