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本合同的投资各方为:1.1.A 身份证号 。 1.2. 身份证号
第二条 按照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和法规,合同各方同意在北京市朝阳区建立有限责任公司。第三条 **公司的中文名称为_______法定地址:_______通信地址;
第四条 **公司的法律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和通公司的责任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双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新和通公司的利润按双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双方分享。
第五条 注册资本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人民币。在注册资金总额中:货币3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数的100 %;
第六条 新 的注册资本全部由A先生从出让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和通) %股份所获得的购股款中垫付。
A先生以投资各方购买其转让的原和通的股份比例为依据认可投资各方在新和通中持有的股份比例。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第六章、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
第八条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新和通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利润分配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新和通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