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你所听说的,中外合资企业与一般的公司对股东的主体资格要求确有不同。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没有对股东的主体资格设立特殊的条件,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一条就规定,为了扩大国际经际合作和技术交流,允许外国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经中国政府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举办合营企业。从此条规定可以看出,要想成为中外合资企业的股东,外方可以包括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而中方只包括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而不包括个人。也就是说,中国公民个人是不可以成为中外合资企业股东的。当然,如果你有此投资意愿,可以先申请设立公司,再以公司名义进行投资,但同时也须符合国家有关中外合资企业投资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