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现行《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均未对自然人股东资格作出明确规定,造成公司登记管理机关在进行公司注册登记,司法部门在审理行政许可、股权纠纷案件时较难操作。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下简称“两种人”)能否作为股东而成为投资设立公司的主体?下面由树图网的小编依据相关法规的规定对此进行分析,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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