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慎选择法定代表人的合适人选。鉴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公司,易发生侵害公司利益,因此,公司必须首选衡量公司高管人员的具体情况,并对参选人员的代表权安排进行风险预见,在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中挑选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合适人选。
(二)规范法定代表人的任命和撤换机制。公司可以在章程中将任命和撤换法定代表人的权力赋予股东,同时应具体载明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资格、撤换条件、任命和撤换的程序等条款,以完善法定代表人的任免机制。
(三)规范法定代表人勤勉忠实义务。公司可以在章程中规范法定代表人的勤勉忠实义务,这样既有利于法定代表人明确其法定要求,也可以促使其从内心上增强履行职责的谨慎心和责任心。
(四)规范法定代表人权责
1、明确具体的职权内容。公司在章程中应明确法定代表人的具体职责,做到有职有权,权责明确,对于法定代表人滥用职权和怠于行使权力的情形也同时写明,并且制定切实可行的弥补措施。
2、避免公司遭受不必要的损失。在新商事登记制度下,公司章程及其变动情况必须对外公示,而法定代表人属于章程的必备记载条款。因此,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明确记载法定代表人的权责限制条款,这样既能够规范和约束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企业进行民事活动的行为,还可以避免出现任何“善意第三人”而导致企业受损。
(五)法定代表人的监督机制。公司应充分发挥监事会或监事的功能,对法定代表人行使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六)规范赔偿机制。公司可以在章程中或另行制定严格的法定代表人行为准则,并制定规范的赔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