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变更地址: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未取得房产证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变更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
4、变更注册资本: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提交刊登减资公告的报纸报样。
5、变更股东:提交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由转让双方签署,股东或发起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或发起人加盖公章)以及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7、变更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项目的,须提交相关部门的许可证或审批文件。
8、变更股东或发起人名称或姓名:企业提交名称《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事业法人、社团法人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准予变更的证明;自然人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
9、变更公司董事、监事、经理、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章程:提交相应材料到工商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