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关的决议或决定需全体董事签字;独资企业且无董事会,则由法定代表人在申请书上签字)。
3、提前终止合同、章程相应条款协议书(须投资各方法人代表签字,中方加盖公章,如属外商独资,则投资方签字即可。)
4、转股协议书 ;(包括以下内容:1转让方与受让方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国籍。2转让股权的份额及其价格。3转让股权交割期限方式。4受让方根据企业合同、章程所享有的权力和承担的义务。5违约责任。6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7协议的生效与终止。8订立协议的时间、地点。9转股各方签字盖章)。
注:转股协议书需经其他投资者签字或以其他书面方式认可。
5、新股东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6、承诺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盖公章)、办理人员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资报告复印件。
1、《企业变更(改制)登记(备案)申请书》(内含《企业变更(改制)登记申请表》、《变更后单位投资者(单位股东、发起人)名录》、《变更后自然人股东(发起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合伙人名录》、《变更后投资者注册资本(注册资金、出资额)缴付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任职证明》、《企业住所证明》等表格。请根据不同变更事项填妥相应内容);
3、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企业公章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原章程的修正案;
5、原公司章程规定的最高权力机构做出的决议或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