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首先分析的“人”是指创业者的素质,需要从各个不同角度对该创业者或创业者队伍进行考察。如:技术能力、市场开拓能力、融资能力、综合管理能力等。
(2)其次分析的是市场,因为任何一项技术或产品如果没有广阔的市场前景,其潜在的增值能力就是有限的,就不可能达到风险投资家追求的将新生公司由小培养到大的成长目标;风险投资通过转让股份而获利的能力也就极为有限,甚至会造成失败。
(3)再次需考察产品的技术,判断风险企业(项目)中技术是否首创、未经试用或至少未产业化,其市场前景或产业化的可能性如何。通常情况下,许多风险投资机构会选择他们熟悉的领域进行投资。
根据已有的经验,通常在1000份项目经营计划或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第一次筛选后,淘汰率为90%,剩余的经与对方约见和会谈后,根据筛选标准与所了解的情况,又淘汰50%。余下被认为是有价值的项目,经审慎调查后再行淘汰,最后真正能够得到风险资本支持的项目的遴选率仅在1%左右。
项目筛选的金字塔结构是通过一套筛选标准体系形成的。尽管这种标准的确定对于不同的风险投资机构千差万别,但已有的经验表明构成一家公司项目筛选标准的内容一般包括:投资人自己所熟悉的产业,即行业投资取向;投资组合及对风险投资阶段切入点的选择;区域标准以及包括技术、市场、管理者队伍等因素在内的财务与技术标准。投资人通过询问、过去业务情况考察和管理考察等手段了解和分析项目的市场情况、技术特点、财务情况、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素质、有关法律和政策等内容,在此基础上提出投资决策性意见。
2、风险投资筛选的基本程序找到一个好的项目是在伴随着对这一项目的评估中完成的。项目评估所涉及的因素很多,如商业计划书摘要;公司业务概要;经营目标;团队素质及管理者能力;市场潜力;项目可行性分析;财务分析;风险因素及敏感性分析;技术性能。评估程序一般涉及如下几个方面:
(1)在研究开发阶段,评估此时投资对象仅有产品构想,未见产品原型,因此风险投资机构主要考虑投资对象的技术研发能力与产品市场潜力,以及是否与风险投资机构目前的专长领域、产业范围密切关联。如果整体评估投资风险可控制在合理的范围内,风险投资机构会以10%—15%的投资组合资金比例投入于此阶段事业。
(2)在创业阶段,评估此时投资对象虽已完成产品原型与企业经营计划,但产品仍未上市,管理队伍也尚未组成,因此风险投资机构主要考虑投资对象的经营计划可行性以及产品功能与市场竞争力。如果觉得投资对象有相当的存活率,同时经营管理与市场开发上也可以提供有效帮助,则将以15%—20%上投资组合资金比例投入于创建阶段的事业。
(3)在发展阶段,评估此时投资对象基本上已过渡企业阶段,初期产品完成上市,在市场上已有一点基础,但有待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并进行较大规模的市场行销,以扩大市场占有率,因此需要较多的营运资金投入。风险投资机构的主要考虑是该公司的成长能力、市场竞争力、财务计划,以及彼此间的资源互补程度。如果觉得投资对象有相当成长机会,则会以25%—30%的资金投入于成长阶段的事业。
(4)在成熟阶段,评估此时投资对象的经营规模与财务状况,均接近上市公司审查的要求条件并计划在公开市场筹集资金,进行多角化的经营。风险投资机构对这一阶段投资的主要考虑是,能否成功上市,证券市场投资者的接受程度,以财务操作的效果。如果风险投资机构觉得投资对象在上市能获得合理的报酬则会以 15%—25%的资金比例投于成熟阶段的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