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属于全责,撞死一人即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具体看伤亡人数、自首还是逃逸、赔偿等情况。如果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会判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险驾驶行为同时构成交通肇事罪或者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不实行数罪并罚,由于交通肇事较重,所以不以危险驾驶罪而以交通肇事罪判决的可能性较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如果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且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醉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