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交通事故和工伤属于赔偿的两个范畴,其所参照的法律法规都是不同的。因此,在特殊条件下,当事人是可以进行工伤或者是交通事故的双重赔偿的。下面就是关于双重赔偿的相关依据:
首先来看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司法解释的相关文件中的规定,在中国境内的无论是企业还是事业的单位,个体上商户,都是工伤保险的范畴之一,用人单位或者是个人都需要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我们日常中所包含的五险其中就包含了工伤保险费用。当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因为工伤的事故遭受到了人身的损害,此时参照国务院的《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向有关部门请求工伤保险的赔偿。
此时针对的部门是指社会保障部门,而不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没有建立工伤的保险关系,或者是违法不缴纳保险费用的,当发生了工伤事故时,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中国所说明的补偿依法补偿。劳动者在进行领取相应的赔偿金时,其本人或者亲属对于工伤赔偿存在异议的时候,此时已经涉及到劳动争议事件之中了,不能直接向法院进行起诉。需要通过劳动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就是关于工伤的相关解释,可以发现当发生工伤事故的时候,其赔偿的对象往往是社会保障部门(用人单位)进行承担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依法赔偿。
而对于交通事故来说,根据我国的《道理交通安全法》中的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中的第五项,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行驶的时候因为当事人的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了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
同时第七十六条中还有规定,对于机动车所造成了交通事故中,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事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进行强制保险的范围之内予以一定的赔偿,超过的部门,按照双方的过错,以及其过错对结果的严重性而言的程度进行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