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北京市统计局尚未公布20005年职工平均工资,以2004年的28348元为例,丧葬费总计为14174元。
2.死亡赔偿金: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显示,2005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20年共计353060元。
3.被抚养人生活费:根据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计算,2005年,北京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244.2元,对于未满18周岁的人赔偿到18周岁;被抚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按20年计算;年满60周岁的被抚养人,每增加1岁,赔偿年限少1年,75周岁以上的,赔偿5年。若出车祸死亡者双亲健在,又有子女要抚养的,这一部分赔付可能上升到30万甚至50万元。
此外,加上抢救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数额可能高达百万元。
1.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确定。本文涉及的伤者赵女士一审为7.9万元。
2.伤残赔偿金: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20年,北京市统计局的最新统计显示,2005年北京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653元,20年共计353060元。
3.护理费: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护理伤者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最长不超过20年。假定月收入1000元,20年共计24万元。
4.被抚养人生活费:计算标准同受害人致死的被抚养人生活费,约30万-50万元。
5.其他:残疾辅助器具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约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