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各地一般都有高级法院或公安厅甚至中级法院都有处理交通事故的指导意见,应当在发生事故后立即查询,做到心里有底。
(十二)交通事故损失的证明不能仅有发票证明,车辆投保的还需要同时提交定损单(保险公司)才能得到法院支持,如果没有投保则需要申请进行损失鉴定。
(十三)发票上的内容因其表述不全面不能作为直接证据,例如维修发票的开具日期不能直接证明车辆实际维修好后的出厂日期,需要维修厂另外证明实际维修好的日期,定额发票一般都不写因什么事由导致的花费,则无法直接证明费用支出与事由之间的关系。
(十四)精神损失费一般按照伤残等级继减,一级伤残和死亡相同,十级伤残是一级伤残精神损害赔偿的十分之一。
(十五)司机的过错一定要提,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官可能直接判决司机依据其过错分担车主损失,对方不告司机也要申请增加司机为被告或第三人,最少能省却以后另行起诉的麻烦。
(十六)非道路交通事故情况下,司机承担刑事责任的罪名可能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导致与交通肇事罪不同的处理途径和适用不同的法律依据。
(十七)一般情况下农村人只要土地被国家征用,即使仍然在农村居住和生活仍然按照城镇标准进行赔偿。
(十八)本单位员工的证人证言如果对方不认可,自己一方又没有其它证据辅助证明则一般不会得到支持。
(十九)受伤者出院时可以要求医生给予长时间的休息医嘱,医嘱的休息时间来计算误工费一般都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二十)如果有后续治疗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法院从保护受害人的角度,不会支持事故发生日计算诉讼时效时间的抗辩意见。
(二十一)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部分属于个人财产,导致个人帐户数目减少的部门也应当作为医疗费的一部分进行索赔。
(二十二)交通事故的发生可能除了责任认定书的表述外另有原因,只是事故当事人没有及时控制第三人接受调查。
(二十三)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核,过期可能不受理,事故认定书到了法院审理阶段被推翻的可能性微乎其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