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8日晚7点多,朝阳区王四营乡官庄村前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年仅6岁的乐乐被一辆奔驰450型商务车撞倒、碾轧,身受重伤。而肇事司机没有停车直接逃逸。事故发生后,乐乐被送往医院急救,经医生诊断,乐乐脊椎、胸椎多处骨折,脊髓损伤、左侧气胸、肺挫伤等。
肇事司机逃逸后,警方对本市一千多辆黑色奔驰450型车进行了排查,并向社会公开征集线索。今年4月1日,肇事司机王强在燕郊被抓获归案。经认定,王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当天,市交通管理局交通事故鉴定中心伤残评定,确认乐乐的损伤为重伤。
据乐乐父母称,乐乐现在处于医治脊髓部位,其他部位在康复阶段。因为车辆从乐乐身上碾轧过去,医生称以后可能会高位截瘫。
据了解,乐乐一家是来京打工的农民工,乐乐还有一个姐姐在老家读高中,一家人在北京依靠收废品谋生,家庭经济条件非常艰苦。乐乐父母称,事故发生后,王强在明知乐乐家庭情况极度困难的情况下,以停止支付医疗费相威胁,企图迫使其签订和解协议。遭到拒绝后,王强停止支付了一切费用。
上午,由于被告王强尚在看守所被羁押,其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王强代理人称,王强同意赔偿乐乐的全部损失,也一直积极配合乐乐治疗,甚至借钱给乐乐交医疗费。据悉,乐乐父母起诉后向法院提起了先予执行申请,据他们讲,医疗费已经实际发生了13万余元,王强给了9.1万余元,还有3.9万余元未支付。“原告提出的目前差的4万元医疗费,我今天也带过来了,愿意支付给原告。”随后,王强代理人当庭将带来的4万元交给了原告。王强代理人表示,王强一直愿意赔偿乐乐,并没有原告所说的拒绝和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