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公司职员酒后无证驾驶摩托车并搭载同事,由于操作失误导致车辆侧翻,最后竟然“栽倒”在交巡警平台前,而且两人摔倒后均因饮酒过多而在地上“不省人事”。近日,重庆市江津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公开判处被告人王强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这也是“醉驾入刑”以来,重庆市江津区发生的首例危险驾驶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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