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陕西省咸阳市泾阳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件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判决被告张布(化名)赔偿原告王明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共花去医疗费7486.69元。下面由树图网小编介绍这起交通事故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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