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协议,是这几年特别流行的一个词,之所以备受现代人的关注,因它是一个最简单直接去解决婚内财产问题的办法。很多选择做婚前协议的朋友,通常会列举这三条理由:
首先,现如今婚姻变数越来越多,不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夫妻在离婚时总会遭遇更多的麻烦,由于没有在婚前梳理清楚各自的财产份额,很多时候要面对财产分配不公的难题!
另外,做婚前财产公证也是对父母的一个交代,很多父母,倾尽一生积蓄为儿女购置婚房,但现如今小夫妻离婚率极高,离婚往往就是意味着分走一半的房产,不做婚前财产公证,对于那些为儿女婚事付出了毕生积蓄的老人而言,是一种巨大的风险!
再者,对越来越多再婚夫妻而言,如果不做婚前财产公证,那将来双方各自的儿女抚养费问题、学费问题,往往会出现难点,矛盾因此爆发!
有个女读者叫姗姗,因为做了“婚前财产公证”,前段时间在跟老公闹离婚。
这位姑娘结婚时,父母陪嫁给她一套大三居,且身为资深翻译的她也有不菲的收入。婚前她再三要求要做“婚前财产公证”,这让老公觉得很不可理解,她老公觉得,自己虽然收入没有她多,房子没有她大,但也不至于是那种想靠着结婚发女人财的男人。姗姗的这一举动,很令他心寒,他认为相恋多年的女友,其实一点也不了解他的为人!最终,架不住姗姗的强硬,老公还是妥协了,但从此后,两人的感情迅速降温,虽然结婚才一年,但已经濒临离婚的边缘了!
虽然,中国老百姓都说“两口子过日子,提钱伤感情”,但不得不承认的是,提钱的方式方法不够聪明:婚前财产协议,不能以强硬姿态逼迫,要双方完全自愿的情况下才可行。否则感情必然要出问题。这婚即便结了,也会好大的不痛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