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乙双方协议于婚姻存续期间对双方婚前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二)甲乙双方协议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按以下方法处理
(三)如果甲乙方双方今后有过错(包括婚外情、婚外性、与他人同居、重婚、欺骗、撒谎、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吸毒、赌博等等越轨或违法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甲方或乙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x元。夫妻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五)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甲乙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六)甲乙双方因为履行协议发生争议,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协商加以解决。双方自愿签定,清楚了解其协议的法律效力,并遵守约定内容。
(七)在协议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补充条款。当补充条款与原有条款冲突时,补充条款作废。
(八)该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双方均死亡,或协议内条款全部执行完毕之日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x份,双方各执一份,见证人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