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委市政府2006年下发的第52号《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城乡一体化的意见(试行)》规定:“除婚迁投靠外,我市的城镇人口、已征地农转非人员以及市外人员,不得向我市农村迁移。确因特殊情况迁入的,不得享受我市农村的各种待遇和征地补偿政策。”
自今年8月以来,成都市郫县友爱镇兴福村6组的张世忠夫妇一直有点烦:他们从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领养的女儿杨洋,之前在福利院是非农业集体户口,被张世忠夫妇领养后,根据成都市相关政策,杨洋的户口不能随他们迁到农村,由此产生的,是一系列教育、医疗,甚至遗产继承方面的问题。与此同时,成都市儿童福利院负责人也感到恼火,因为这个户口政策将农村排除在儿童收养范围外,福利院儿童回归家庭的途径越来越窄
昨日傍晚,张世忠站在自家院子门口,向村头小学的方向望去。他在等着女儿杨洋放学回家吃饭,此时,妻子何加芬正在厨房里忙碌着。11岁的女儿杨洋并不姓张,她是张世忠夫妇今年8月刚从成都市儿童福利院领养的。
重新组建的家庭本应让张世忠感到很幸福,但有一个问题始终令张世忠和妻子寝食难安。杨洋以前在福利院是城市户口,被张世忠夫妇领养后,根据相关政策,杨洋的户口不能跟随养父母迁到农村,一系列问题由此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