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下几种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
第一种,婚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发放的工资以及奖励奖金,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第二种,夫妻婚姻存续期间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即使夫妻一方,没有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其个人经营所得,财产也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三种就是知识产权的收益,比如说夫妻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进行了发明创造,并申请了发明专利,在取得专利之后,专利所有权人将其发明的专利权进行转让,即转让所得的收益,为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之前进行发明创造的专利,在婚姻期间进行转让所得的收益也是为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第四种就是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通过遗产继承或者是赠予的财产是为夫妻共同所有,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如果遗产赠予或者是赠予合同当中明确约定,其财产归属于夫妻,其中一人,那么这部分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比如说,男方父亲去世,习父亲生前留有一份遗嘱,其遗嘱中明确表示,男方父亲生前的一处住房归属于男方继承,而女方不享有继承权,那么为了保护遗嘱的有效性,其父亲留下的住房,所有权仅归属于男方。这是法律当中有明确约定的。
除此以外,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前有相应的婚前协议,协议中明确约定,夫妻双方父母的财产继承仅由其子女继承,那么也应当依照协议履行。或者夫妻双方并没有签订相关协议,但是某一方存在着生活障碍,或者是生活中困难,为了保护弱者一方,生活其继承的遗产一般也不会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