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某和丈夫刘某有两个孩子,长女刘丽(化名)和儿子刘刚(化名)。滕某的丈夫在2010年10月去世,滕某在2015年4月去世。
滕某夫妇生前承租使用权住房一套。2015年1月,刘丽和刘刚都通过书面形式表示放弃对这套房屋的所有继承权。当日,滕某与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达成出售公有住房协议书,取得该房屋产权。之后刘丽和刘刚代表滕某与沈阳市皇姑区土地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约定征收滕某的这套房屋并支付滕某货币安置款296364.56元。
现因该房屋动迁,滕某应获得拆迁补偿款296364.56元,这笔拆迁补偿款属于滕某的遗产。对于这笔遗产如何处置,刘丽和刘刚产生了纠纷。
诉讼中,刘刚提交了母亲在2010年6月留有的一份遗嘱,写着“刘某及滕某养老送终(入院看病)的一切费用由儿子刘刚全部负责。在这期间所发生的费用由儿子刘刚先期全部支付,当父母百年后,刘某、滕某名下房产×市×区×栋×号作为偿还(如所发生费用不够由儿子刘刚全部承担,如有剩余由儿子刘刚来全部继承)”。
另一边,刘丽提交了视频一份,滕某在视频中说“我叫滕某,今儿我立遗嘱,我的房子动迁了,姑娘侍候我,一把屎一把尿,钱、房子全部给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