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是婚姻登记的法定婚姻的一方,如果是非法同居,则双方当事人对离婚登记没有条件的,应当在没有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的情况下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2)离婚当事人的申请应该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指的是能够为法律行为承担离婚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态是正常的,完全辨认公民的行为及其后果具有人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那里,人们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他的经纪人只有这样,离婚诉讼提出解决婚姻问题。
(3)离婚申请是离婚申请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达,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的最重要条件是夫妻自愿离婚。这一自愿行为是排除一切外来阻挠和干扰的自愿行为,是完全自发的。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说明理由。
(4)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已经就家庭的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子女的支持或者对困难的一方帮助达成了协议,自觉履行这些承诺。(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文件共同申请登记。离婚,婚姻是国内主要变化的法律行为,当谈到双方离婚的各种权力,一个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