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姓名。当事人是中国公民的,使用中文填写;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当事人护照上的姓名填写。
2、出生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按照身份证件上的出生日期填写为“××××年××月××日”。
3、身份证件号。当事人是内地居民的,填写居民身份证号;当事人是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填写香港、澳门、台湾居民身份证号,并在号码后加注“(香港)”、“(澳门)”或者“(台湾)”;当事人是出国人员、华侨的,填写护照或旅行证件号;当事人是外国人的,填写当事人的护照或旅行证件号。证件号码前面有字符的,应当一并填写。
4、国籍。当事人是内地居民、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出国人员和华侨的,填写“中国”;当事人是外国人的,按照护照上的国籍填写;无国籍人,填写“无国籍”。
5、提供证件情况。应当将当事人提供的证件、证明逐一填写,不得省略。
7、结婚登记日期。使用阿拉伯数字,填写为:“××××年××月××日”。填写的日期应当与结婚证上的登记日期一致。
8、结婚证字号。填写式样为“ab结字xxyyzzzzz”(ab为婚姻登记机关所在省级和县级或者市级和区级的行政区域简称,xx为办理婚姻登记的县(区)、乡(镇)登记处的序号,yy为年号后两位数,zzzzz为当年办理结婚登记的序号)。
9、结婚证印制号。填写颁发给当事人的结婚证上印制的号码。
10、承办机关名称。填写承办该结婚登记的婚姻登记处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