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离婚时,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应该平均分割。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应该归属于所有人,不能分割。诉讼离婚,双方就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达成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达不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的财产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分割。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其要求是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尚未处理的夫妻共同财产。
(一)男女平等。夫妻双方对其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平等分割的权利。
(二)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既不能损害女方和子女的合法权益,还要看情况对女方和子女给予必要的照顾。
(三)照顾无过错方。《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婚姻家庭编中明确规定,对离婚有过错的一方,在处理财物时,应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补偿。
(四)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对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分割时不应损害其效用和价值,以保证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生活资料,分割时应做到方便生活,物尽其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