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通用的亲等计算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一种是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
按照罗马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分别向上可向下数一世代为一亲等;旁系血亲则首先从自己向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然后再从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向下数至与自己计算亲等的对,世代相加的数目就是亲等数。
按照寺院法的亲等计算法,直系血亲从自己分别向上可向下数一世代为一亲等;旁系血亲则自选从自己向上数至双方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然后再从对方向上数至双方双方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如果双方与共同的直系长辈血亲世数相同,就以此数确定其亲等,如果世数不同,则按世数多的一方确定其亲等。
我国现行婚姻法是以血亲之间的世代来计算亲属关系的远近的,即世代计算法。这种计算法是以一辈为一代。
以世代计算法计算亲等时,直系血亲是以自己为一代,然后再从自己向上或向下数,向上数至父母为两代,数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向下数至子女为两代,数到孙子女为三代,以此类推。旁系血亲则须根据旁系血亲之间的同源关系,同源于父母的,为两代以内旁系血亲;同源于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则为三代以内旁系血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