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法》第5条第二款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这种三结合的养老模式,既符合我国国情,也具有中国特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养老模式。这里讲到以居家养老为基础,这是最基本的养老。而居家养老主要是靠子女的孝顺去养老,也就是要靠赡养人与扶养人尽心尽责去养老。
那么,首先我们要搞清什么叫赡养人与扶养人。赡养人《老年法》第4条第二款明确规定,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第三款也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是下辈对上一辈的供养。
扶养是上辈对下辈或者同辈间的供养叫扶养,《老年法》23条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是同辈间的供养);《老年法》23条第二款也规定:由兄、姐扶养的弟、妹成年后,有负担能力的,对年老无赡养人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也是同辈间的供养)。搞清了赡养人与扶养人后,《老年法》又规定了哪些赡养内容?赡养内容概括起来讲,就是:“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生病时医护”这样20个字。
经济上供养:《老年法》19条第二款规定: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看:包括衣着、水电费、柴、米、油、盐在内,每人每月应该需500元左右的赡养费用,赡养人要足额付给。
生活上照料:首先要安排好住房,一要按照16条规定办事,赡养人应当妥善安排老年人的住房,不能强迫老年人居住或者迁居条件低劣的房屋。二要按照《老年法》第27条规定,尽量做到家庭成员和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老年人的住房不得侵占、不得改变产权关系,老年人的住房还要及时维修。三要按照第15条第二款规定,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照料。
精神上慰藉:18条规定,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常回家看看);如赡养人在单位工作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25条又规定,禁止实施家庭暴力。
生病时医护:应当按照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的治疗与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
这里,还要强调一点: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